為及時傳達公司轉發的《關于印發安全生產事故警示錄的通知》文件精神,4月3日,工區主任劉建超利用周例會時間親自組織在崗職工學習探討。
會上,劉建超首先簡述了文件具體內容,之后就江蘇響水“3.21”特別重大爆炸事故、河北盛華化工公司“11.28”重大爆燃事故等15個案例詳細分析事故原因和責任追究情況,隨后結合本職工作對各崗位提出工作要求:一是以事故案例為戒,進一步提高安全意識,以股室為單位定期組織學習,不斷增強安全防范能力;二是以春季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督導檢查為契機,在清明節到來前開展全面隱患排查,發現問題及時統計并處理;三是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監管,清明假期禁止占路施工,在以后的占路施工中,工程隊長要親自到現場監管,確保場地布設、作業流程等符合規范要求,有效避免安全責任事故發生,全力保障各項工作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