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20年度財務決算報表編報工作,保證決算報表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及時。集團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下發了冀交投辦財[2020]222號文件,關于做好2020年度國有企業財務決算報告工作的通知,因疫情影響,駐石單位財務決算工作受到很大影響,同時省廳、集團公司事務所招標工作也無法按時推進,為盡量減少疫情對財務決算工作的影響,進一步做好2020年度財務決算報告工作,集團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下發了冀交投辦財[2021]11號文件,關于進一步做好2020年度國有企業財務決算報告工作的通知,并對財務決算編制的各項準備工作做了時間要求,并要求2021年2月10日前,將國資委決算數據報送集團公司,時間緊,任務重,對于不確定的重大事項經與事務所充分溝通,修正了賬務處理,重新出具了財務報表,經過不懈努力,終于在除夕前一天下午完成了國資委財務決算數據的報送。
春節假期已結束,回歸工作崗位的首要工作是要根據事務所審定的數據或需要更正的事項對填報的決算數據進行修正,任務艱巨、時間緊迫,要配合事務所提供審計所需全部資料,并對審計人員提出的需要做出解釋的事項做到準確闡述、提供合理依據。在事務所出具審計報告后,再對填報的決算數據進行核對,確保與審計報告無誤一致。
要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決算報表編制工作,需摒棄其他、專心投入,必須要在規定時間內完成2020年度財務決算報告工作。